新闻详细

首页  > 新闻中心 > 新闻详细

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外观及通电检查要求

发布时间:2016-05-04作者:来源:浏览次数:1885


 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外观及通电检查要求如下:

  1、外观良好,结构完整,仪器名称、型号、制造厂名称、出厂时间、编号、防爆标志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编号等应齐全、清楚。

  2、仪器连接可靠,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。

  3、仪器通电检查时,外露的可动部件应能正常工作,显示部分应清晰、正确。

  4、附件齐全,并附有制造厂的使用说明书。


分享到:
标签:
您好,是时候升级你的浏览器了!你正在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的过期版本,Internet Explorer 8 可以为你提供更快、更安全的浏览体验,提供更好的隐私保护。立即下载